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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通知和精神,经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为保证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金融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副书记、各导师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督查巡视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人员参与,具体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及巡视检查工作,并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察,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一)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明细表及复试名单

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各招生专业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扣除各专业已录取的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为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乘以120%的比例方式确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各专业招生计划明细表见附件1

各专业复试线见附件2

各专业复试名单见附件3

四、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2024年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其余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联考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一)复试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

(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专业课考试须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150分。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试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31日,具体安排为:

时  间

复试工作安排

3月29日(周五)

考生报到:文泉楼(南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9:00-11:30;14:00-17:00)

3月30日(周六)

8:30-11:30

笔试:南湖校区标准化考场内

3月30日(周六)

下 午

面试:南湖校区标准化考场内

3月31日(周日)

全 天

面试:南湖校区标准化考场内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院网站信息公告的通知为准。复试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统一到学院办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https://yzb.zuel.edu.cn/2024/0321/c4639a358517/page.htm)。

注: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六)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五、调剂

我院各专业不接收调剂。

六、录取办法及原则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32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10分(满分220分)为不合格。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及金融学院网上通知,以免贻误。

工作电话:027-88386612

监督电话:027-88386770

工作邮箱:znjinrong2019@163.com

  附件1: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明细表.pdf  

  附件2: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pdf

  附件3: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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